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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区公租房承租工作的通知
2017-11-23  

各处级单位:

    为解决我校新校区教职工过渡住房问题,经与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协商,并达成了初步意向,拟同意我校教职工办理高新区公租房承租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承租人员范围

    本次启动高新区公租房承租工作是为重点解决我校2017年引进博士人员过渡住房问题。

    我校在职教职工山南新区未购买住房者,也可自愿申请承租高新区公租房1套(夫妻双方均为我校教职工者,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请;山南新区是否购买住房以淮南市不动产局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为准);原已承租银杏苑公租房的教职工,本次暂不能申请承租高新区公租房。

    二、公租房位置、户型和面积

    高新区公租房坐落于新校区西北方向(山南新区经九路和二通道交叉口),距新校区约2.3公里(见附件1)。

    高新区公租房共有9栋楼(楼栋分布图见附件2),均为高层建筑。共有房源2454套,其中:1#楼162套,2#楼300套,3#楼600套,4#楼162套,5#楼324套,6#楼162套,7#楼324套,8#楼126套,9#楼294套。

户型分为A、B、C三种户型(见附件3):1#、4#、6#、8#楼为A户型,A-1、A-2、A-3户型面积为58.36m2、47.24m2、58.18m2;2#、5#、7#、9#为B户型,B-1、B-2、B-3面积为60.73m2、53.08m2、45.42m2;3#楼为C户型,C-1、C-2、C-3面积为40m2左右(36.24 m2-63.63m2,因楼层不同会略有差异)。

    三、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和物业费

    符合优惠条件者(即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证者),租金标准约为2.86元/平米/月;不符合优惠条件者,租金标准约为4.08元/平米/月;每套住房租金标准会因楼层位置等因素略有浮动。物业费按淮南市有关标准进行收取。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山南新区绿湾社区、弘湖社区和泉山湖社区等3个社区均可受理我校教职工承租高新区公租房申请审核手续;申请人可任选其中一个社区提交申请材料(需提前预约)。

    受理时间:2017年11月16至2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30

    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绿湾社区:恒大绿洲小区二期东门(洛河大道与和悦街交叉口)5号商铺三层,0554-6616580

    弘湖社区:西湖春天小区(润水中路和悦街交叉口)27号楼一层,0554-6699061

    泉山湖社区:泉山湖小区(G206国道与民惠街道交叉口)E区24号楼一层(百家慧超市东侧),0554-6629283

    五、申请承租公租房有关程序

    (一)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下列材料到国有资产处申请开具《关于办理高新区公租房承租手续的函》

    1.《安徽理工大学教职工申请高新区公租房登记表》(见附件4,内容填写完整,并经所在处级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原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含未满18周岁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

    3.淮南市不动产局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夫妻双方均需提供,携带原件备查,本人可凭身份证到淮南市政务中心41号窗口办理);

    4.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手续,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备查)。

    办理时间:2017年11月16至28日 下午14:30-16:30

    办理地点:行政楼301室(房地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4-6668734(内线:68734)

    (二)申请人携带下列材料及时到山南新区相关社区办理登记审核手续(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份);

    2.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含未满18周岁子女)和复印件(1份);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关于办理高新区公租房承租手续的函》原件;

    5.淮南市不动产局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6.《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2017年版)原件(需提前填写完整,表中的承诺书须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当受理人员面签署。此表可从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领取;也可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采用A3纸双面打印);

    7.符合租金优惠条件者,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申请材料经社区审核后,提交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选房和承租等相关手续

    淮南市高新区建设发展局拟按照高新区公租房的楼号顺序(即从1#楼开始)分批次提供房源供申请人挑选。

    选房顺序拟按照申请人在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中登记先后顺序进行,过号不侯。

    选房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申请人要保持手机畅通)

    选房地点:淮南市高新区建设发展局(山南新区纬一路和淮河大道交叉口,金地艳澜山小区北侧)

    联系电话:0554-6629782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公租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不属学校房源,拟申请高新区公租房的教职工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意时间节点。

    2.高新区公租房承租户应自觉遵守淮南市公租房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将公租房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予以收回;若承租户承租期间购买山南新区住房(以产权证为准)将取消承租资格。

    3.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淮南市公租房承租有关规定,努力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办理过程中如有困难或疑问,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联系。

    特此通知。

 

 

                  安徽理工大学房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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